電動汽車充電站及充電樁技術規(guī)范之充電設備選擇篇

《一》 一般規(guī)定
1 :充電機宜選用室內(nèi)型。
2:?充電機應采用“一機一車”充電方式,不應采用主從充電模式。
[條文說明]:即一臺充電機在同一時間內(nèi),僅對同一輛電動汽車進行充電。不應采用主從充電模式。
3 :室內(nèi)充電樁應根據(jù)現(xiàn)場安裝情況,選用落地式或壁掛式。落地式充電樁宜采用電纜下進線方式。壁掛式充電樁可采用下進線方式,也可采用側進線方式。
4 :充電樁配置宜采用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相結合方式,比例可根據(jù)使用類型進行確定。城市及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公共充電站宜采用直流充電樁,鄉(xiāng)鎮(zhèn)公共充電站宜采用交流充電樁。
5 :專用充電站充電樁數(shù)量及類型設置應按使用的車輛類型及充電時間要求進行配置。

《二》非車載充電機
1:非機載充電機一般由高頻開關電源模塊、監(jiān)控單元、人機操作界面、與電動汽車電氣接口、計量系統(tǒng)和通訊接口等組成,充電機外殼應采取金屬外殼,并具有可靠的電擊防護措施。
[條文說明]:根據(jù)《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(guī)范》(GB50966-2-14)第5.1.1條的規(guī)定,非車載充電機的輸出電壓計算公式:
充電機的輸出電壓(Ur)可按下式計算:
Ur=nKuUem
式中:? n ——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串聯(lián)電池單體數(shù)量;
Ku——充電機輸出電壓裕度系數(shù),宜取1.0~1.1;
Uem——單體電池最高電壓(V)。
非車載充電機的輸出電流計算公式:
Ir=KcIm
式中:? Kc——充電機輸出電流欲度系數(shù),宜取1.00~1.25;
Im——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最大允許持續(xù)充電電流(A)
2:非機載充電機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:
2.1電源
a) 交流輸入電壓:380V±15%。
b) 交流電源頻率:50Hz±1Hz。
2.2輸出電壓、電流和額定功率
a) 直流輸出電壓:200V-500V,350V-700V,500V-950V。
b) 直流充電電流標準值:80A,100A,120A,125A,160A, 200A,250A,315A。
c) 額定直流輸出功率標準值:60kW,100kW,120kW,200kW。
2.3低壓輔助電源
a) 輔助電源電壓:12V±5%。
b) 輔助電源額定電流:10A。
c)紋波峰值系數(shù):不超過±1%。
充電機應能為電動汽車提供低壓輔助電源,且具備過負荷、過壓、過溫保護功能。
[條文說明]:本技術要求中直流充電電流值規(guī)定依據(jù)《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(tǒng)》(GB/T 18487.1-2015) 第4.4條規(guī)定:直流充電電流優(yōu)先選擇值為:80A,100A,125A,160A,200A,250A;額定直流輸出功率值依據(jù)《中國南方電網(wǎng)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典型設計方案》中第4.4條電氣設計原則相關規(guī)定。